常德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5-04-30 11:40 来源:常德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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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编制、申报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建设投资;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调度和协调;会同市发改委有关科室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做好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评估等前期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上报和整改通知的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及时通报反馈;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和培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支出安排情况。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保障重点办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92.5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9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92.5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重点工程数据库建设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重点工程调度协调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调度与协调、考核考评工作等;重点工程稽查审计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工程稽查审计以及人大、政协、市委、市政府视察重点工程活动组织等。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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