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16:10 来源: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5〕2号),设立常德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市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区县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区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小康建设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管理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区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中央和省统计局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及农村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指导、协调和汇总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2、市电子计算站:负责全市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计算站的组织、指导协调、年报和定期报表以及各项全国性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对区县(市)计算机人员和市局专业人员的有关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县市两级数据远程通讯和局域网建设工作;负责电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安全。

3、市普查中心:负责全市第三产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及工作安排、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全民完成全市基本单位清查年报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省局,对区县(市)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省局普查中心进行的各种抽样调查及部分服务行业定点观察月报表任务。

4、市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拟定全市民意调查工作规划和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民意调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事项;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科、综合核算科(经济研究室)、工业统计科、贸易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及服务业统计科;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市电子计算站、市普查中心及市民意调查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统计专项(民调中心专项调查费、专项普查经费)、修志经费及征收成本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76.33万元,其中预算收入项目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6.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7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8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养老金及津补贴、住房公积金保障、临时工工资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97.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普查经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第三次农业普查2016年的机构组建、调查对象摸底、普查试点、宣传发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设备购置等方面;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1%人口抽样、电子商务平台、城市综合体、商业综合体及四上企业景气调查等方面;民调中心专项调查经费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等方面;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支出预算5.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年鉴》编辑印刷等方面;修志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志》编辑印刷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13.5%。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统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23.9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一致。

附件:常德市统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常德市统计局

 2016年2月19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