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属市直副处级政法单位。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67号)以及市委编委办下发《关于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更名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现主要工作职能为担负全市反恐防暴任务,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案(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全市重要警卫保卫任务,参与执行要人警卫、重大活动保卫中的安检搜排爆、现场警保卫、应急处突任务;担负重要节点期间主城区的街面治安防控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办理大型涉黑涉恶案件及执法执勤中发现、群众举报的部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支队内设机构有7个,具体有:办公室、政治处、装备行政科、警务督查科、防暴处突大队、特勤技术大队、巡逻防控大队。与往年无变化。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7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1.89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71.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3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1.8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0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为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单位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1.9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35.3万元,下降6.5%。(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9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23.5万元,下降19%。其减少原因为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②车改,减少了3辆车。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1台,其中:执法车辆7台,其他车辆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