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2-14 09:55 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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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常德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副处级,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维护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市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和受理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常德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副处级。下设15个科室,办公室、政治处、纪委监察室、财计科、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科技应用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机动车检验科、指挥中心、宣传中心、行政许可办、特勤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335.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5.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335.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93.0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5.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常德市交警支队年初预算数为198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4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46.49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案经费支出、装备购置支出等。其中:业务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285万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及维护250万元,协警工资892万,临聘人员工资291.6万,车辆牌照款,驾驶证,行驶证款519.42万,业务资料印刷费30.47万,缴税金40万,人民调解员工资18万,“两站,两员”工作经费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市交警支队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交警支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6.49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1.09万元,下降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交警支队“三公”经费预算1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94.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63 万元,下降32%。减少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交警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1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519.4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交警支队共有车辆73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21台,其他车辆52台。

2017市交警支队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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