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简称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市城区朗州路以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设有八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道路事故处理中队、路面执勤一中队、路面执勤二中队、路面执勤三中队、路面执勤四中队、路面执勤五中队。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归口管理、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住房公积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9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1.64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91.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8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1.6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91.64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1.64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95.81万元,增长9.66%。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27万元,下降39%。其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共有车辆8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8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