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常编办﹝2003)36号),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柳叶大道与常德大道以北区域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四大队下设一个分控中心,两个股室,五个执勤中队,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7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3.1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8.03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71.1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5.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交警四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6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交警四大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03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3.97万元,减少14.27%。(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交警四大队“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6.5万元,下降31.43%。其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减少四台。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交警四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交警四大队共有车辆6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