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司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管理武陵监狱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指导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七)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司法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部、计财装备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监狱戒毒管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共15个科室,预算公开不含下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普法宣传、法律顾问团等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5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7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7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2.项目支出: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5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普法宣传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与组考等方面;法律顾问团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常德市法律顾问团开展活动、履行职责。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司法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司法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7.4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63万元,下降0.9%。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10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5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8.9万元,下降15.3%。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2台,相应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共有车辆4台,均为执法执勤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