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2-14 16:29 来源:常德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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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三)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规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五)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专项经费;拟订申报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九)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十)负责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市体育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全市体育工作奖励政策。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市性综合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申报、承办或组织参加省以上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十六)拟订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政策;组织落实文化体育外事任务。
    (十七)拟订全市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12个科室及1个直属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行政许可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文化科、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新闻出版与版权科、文化体育市场科及直属机关党委。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含安全播出中心、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产业指导办公室)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局机关保障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文体广新局归口管理的送戏下乡补助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74.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3.88万元,非税收入0.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74.5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133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4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3.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69.9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42.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积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227.7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老干经费、党建经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其他、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03.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全民体育发展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室内外健身器材的购买,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送戏下乡补助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场次补助;广场文化活动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武陵欢歌”广场文化活动演出;社区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市城区社区文化活动演出、创作等;扫黄打非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扫黄打非”景区工程、社区工程、乡(镇)村工程,查处督办案件及办案等;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配套经费8.72万元,用于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场次补助市级配套;文化改制企业人员管理服务经费10万元,用于文化改制企业人员档案、老同志病死、政策性节假日慰问及人员日常管理;争资及项目前期经费15万元,用于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出;安监平台运行维护30万元,用于监控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72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5.08万元,减幅2.2%。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公车运行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2万元,减幅为18.97%。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7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5台,其中:公务车辆5台。

 

附件: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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