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四中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四中是一所市直独立初级中学,位于常德市建设东路121号,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1998年市教育局首批挂牌的示范性初级中学。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初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学校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用于学生活动及老师教学教研活动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125.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3.51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150.8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125.51万元,其中,初中教育76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预算收入1125.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070.6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4.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其中学生活动经费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等方面;教学教研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教学教研活动、校本课程开发等方面;其他支出46.59万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教育教学设备维修、理化生实验课耗品采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