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3-04 16:56 来源:常德政府网
阅读次数:
字号:【

 一、   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是直属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对全市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利用监测;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自检体系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节能监察执法。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9.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万元,主要用于煤质检验所耗药品、设备维护维修、低值易耗品、玻璃器具、其它等方面。


附注: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