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我会本着立足地方,研究地方,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工作大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学研究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的法学会工作具体要做到四件事:一是扎扎实实地开展实用性理论研究。结合全市工作大局和地方工作实际,以社会热点、工作难点为切入点,开展公正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问题的研究等等。二是为了推动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要搞好法学理论研究,办好《常德法学》双月内刊。三是扩大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四是切实加强地市法学会建设。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章程,进一步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会收入、支出等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保障我会基本运行的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8.88万元,是指我会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