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09:31 来源: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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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是直属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工业、通信业单位实施能源利用监测;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自检体系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执法。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中心本级预算,下设综合办公室、稽查队、监测室,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1.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7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所耗药品、设备维护维修、低值易耗品、玻璃器具、其它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5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10%。(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我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4.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附件:2016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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