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一)协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拟订散装水泥发展规划、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划和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并拟订本市实施办法。
(三)负责全市使用袋装水泥的行政许可和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请进行审核;负责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的论证。
(四)负责全市水泥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墙材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条例规定使用袋装水泥和粘土实心砖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负责全市水泥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市区报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返退和工程现场勘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信息服务、统计和宣传教育,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七)承担全市室内装饰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与协调;拟订室内装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牵头组织对室内装饰行业的执法检查;指导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相关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经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散墙办部门决算只包括单位本级,下设综合科、法规科、征收科、行政许可办、室内装饰科。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398.32万元,支出425.9万元。
(二)收入决算。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398.3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3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62.99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425.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3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14万元),公用经费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散墙办单位运行经费234.2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219.22万元,公用经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