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分析研究全区的敌情、社会治安状况,适时作出相应的决策,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协助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负责侦破刑事案件。
(四)领导组织全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协助做好警卫工作,落实警卫任务。
(五)依法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对危险爆炸物品实行监管;管理户政事务。
(六)负责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指导全区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协助做好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机要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及科学技术工作,实施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规划;为本局干警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九)负责全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奖惩、教育,协助市公安局做好人民警察的录用和警衔的管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现有预算单位1个,下设二层单位40个(其中派出所18个),即:启明派出所、府坪派出所、穿紫河派出所、丹阳派出所、白马湖派出所、站前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芙蓉派出所、龙泽派出所、芷兰派出所、长庚派出所、永安派出所、东江派出所、河伏派出所、丹洲派出所、南坪派出所、芦山派出所、华南派出所、指挥中心、政工室、工会、纪委、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情报大队、网监大队、城管执法大队、禁毒大队、刑警大队、反扒大队、处警一大队、处警二大队、处警三大队、处警四大队、处警五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18个派出所的收入、支出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18个派出所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特情费、巡逻艇运行费、装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06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6.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2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066.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21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46.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7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0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特情费4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案件情报奖励;执法巡逻艇运行费30万元,主要用于水上所执法巡逻艇油修费、巡逻艇工作人员工资等;协警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250名协辅警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2.24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674.91万元,下降27%。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6.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92万元,下降36%。其减少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常办发[2014]4号《常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严控接待费支出,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57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54台,特种专业技术车辆3台。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