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工伤保险处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具体承办全市工伤保险事务。我处的主要职责有:
1、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范围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
3、进行工伤保险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负责工作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市级工伤保险储备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5、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7、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单位缴费费率的建议;
8、负责老工伤人员资格认定、待遇核发、医疗管理;负责企业伤残军人工伤待遇确认、计发与管理工作;
9、指导区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收支概况:
2014年我处部门收入预算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00.19万元,其中预算收入项目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0.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00.19万元,其中支出预算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60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8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800.19万元,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224.6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具体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养老金及津补贴、住房公积金保障、临时工工资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575.56万元,其中:改制企业老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100万元,提高改制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35万,征缴考核经费1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430.5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