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柳叶湖区环卫处为正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督导考核,负责对市场化环卫公司进行合同化管理;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
3、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专项整治;
4、负责制定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编制全区环境卫生工作发展规划;
5、负责全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
6、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取;
7、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管理。
8、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环卫处下设综合办、财务室、督导考核办3个内部机构。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1615.74万元,支出1606.41万元,含下属单位0家。
(二)收入决算。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1615.7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5.07万元,其他收入0.67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1606.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6.41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万元),公用经费3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9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29.04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76万元,比上年增长0.84万元,增长率7%,增长变化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为督导考核办租赁考核检查车辆一台。
(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区环卫处机关运行经费277.3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239万元,公用经费38.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