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基本医疗、生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和改革发展规划,适时拟定全市基本医疗、生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意见,制定配套管理办法,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生育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
(二)负责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划转、清欠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协议零售药店的选定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管理,负责各定点医院、协议零售药店及外地就医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老红军、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和医药费筹集、支付工作。
(七)负责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居民医保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个人帐户IC卡的制发和遗失补发,及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编制市本级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负责基金的审计、稽核。
(九)负责指导区、县(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综合统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德市医疗保险处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本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基础数据科、医疗审核科、个人账户科、特殊人员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审计稽核科、生育保险中心、居民医保中心、医疗费结算中心11个科室,没有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处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财政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社会保障类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468.1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457.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475.42万元,增长11.9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专项增加411.5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63.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468.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3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75.42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专项增加411.5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63.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8.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95.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4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4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72.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
公务员及特殊人群医疗补助3821.53万元,其中破产置换企业军转干部个人账户医疗补贴101.4万元,主要用于对53年前入伍和54年后入伍的破产置换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个人账户医疗补贴;特殊人群医疗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医疗费补助;离休人员体检费3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符合相关政策的体检费用;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医保补贴8.15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的离休老干配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财政补助;补充医疗保险1731.98万元,主要是市财政对医疗保险费的补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本级重特大疾病人员的补助。
其他专项51万元,其中征缴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医疗保险费征缴、临聘人员经费等方面;医保IC卡、工本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向市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发放的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等方面;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此项数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本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37万元,包括运行经费110万元和车补38.37万元,运行经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38.05万元,减少25.70%,增加车补38.37万元。较2016年净增长0.32万元,其增长原因为车改之后车补费用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29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7.47万元,公务接待费17.8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6.19万元,降低39.03%。“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近几年来,我处厉行节约,较好的控制了“三公”费用;二是公务车改革。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处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德市医疗保险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