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建安企业劳动保险经办事务工作,承担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
2.办理市直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年检年审,审定年度缴费基数;
3.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管理,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续保转移手续;
4.负责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清欠;
5.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企业缴费能力的审核;
6.负责征收市本级建安企业劳保基金,审核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建筑企业资质和劳保基金使用情况,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
7.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进行养老保险业务软件系统开发,维护管理;
8.负责管理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编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财务报表和基金预决算;
9.负责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内设3个正科级职能办公室,1个正科级职能中心,10个副科级职能科室,共内设科室14个。
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负责指导区县(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
负责拟定涉农养老保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区县(市)涉农养老保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区县(市)涉农养老保险和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涉农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负责涉农群体养老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负责涉农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争取、分配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统筹外待遇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外的待遇资金筹集、代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特困职工助保工程的实施、助保基金的管理、助保贷款的回收;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养老待遇政策和助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4.建安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本级建安劳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拨付;负责全市建安企业劳保基金拨付资格的年审;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已停止相关职能。
5.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字综合、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后勤行政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负责全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以及党务、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
6.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财务报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管理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行政经费,参与本处固定资产和负责基金资产的帐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县(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承担与省局对口部门及本市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7.综合计划科
指导全市企业及各区、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协助局养老保险科拟制相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的统计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管理,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续保、转移手续。
8.稽核科
负责全市参保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能力和对市本级内部业务工作的稽核;负责对全市建安企业劳保基金征缴、拨付和使用情况监督,对参保单位违规违纪进行查处;指导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工作。
9.待遇计发科
负责计发、调整、审核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负责离退休人员资格的复核及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破产(改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资格的复查和生存认证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审核;负责清偿破产(改制)企业基本养老金;负责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及调查处理。
10.个人参保缴费管理科
负责拟定个人的参保、缴费、退休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个人的参保申报、登记、缴费、转移、接续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呈报;指导区县(市)个人参保缴费管理工作。
11.登记科
指导各区、县(市)参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发证及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12.信息技术科
配合局统计信息中心进行养老保险业务软件开发,负责本级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3.个人账户管理科
负责编制和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归集、上解和国家、省个人账户补助资金的下拨计划;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以及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额的核对和个人账户卡的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和继承;负责市本级已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审核,年度基金收支方案的制定与调整、结算工作;负责市本级改制(破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清偿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
14.档案管理科
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和已退休领取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基金财务档案的管理;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档案鉴定及信息查询服务;负责本处相关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指导区县(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基金财务档案的管理。
工会、共青团等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共有9张表格(公开表格附后),包括:
一、收支总表3张,分别为《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分别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116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30.42万元增加38.22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116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64.93万元增加102.16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64万元,占比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790.52万元,占比6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76.57万元,占比32%,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退休人员管理费等。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30.42万元增加38.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6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64.93万元增加102.16。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64.93万元增加102.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790.52万元,占比68%;项目支出376.57 万元,占比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7.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917.86万元增加了249.23万元。因本年支出中包括了年中追加和上年结余的部分资金,本年支出数总体大于年初预算数属于正常情况。具体科目增减列示如下:
较年初预算数大幅增加的科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49.71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6.98万元,占比76.7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3.54万元,占比23.2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3.54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8.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8万元(无公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8.3万元。
1.与年初预算数相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数较年初预算数 万元减少4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2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9.7万元。
2.与上年决算数相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数较上年决算数26.39万元减少比上年减7.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6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1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28万元,全部为运行费支出,公车保有量3辆,本年未新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8.3万元,接待60次共计800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54万元,较2015年195.3万元减少11.76万元,降低6%,降低幅度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本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厅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98分,达到优秀。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德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