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2-14 17:27 来源:常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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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常(回常)工作或定居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既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公务员科、专技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保科、养老科、医保科等22个科室。还包括下属的征缴处、信息中心、绩效办和12333咨询服务中心四个财务未独立核算的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征缴处、信息中心、绩效办和12333咨询服务中心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局机关、征缴处、信息中心、绩效办和12333咨询服务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和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专项费用,无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资金。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3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50.83万元,增长2.8%,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资增加的工资福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3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6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1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50.83万元,增长2.8%,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资增加的人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7.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其中:政府办实事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为民办实事”费用支出(拨至八事办);企军组工作经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费用支出(拨付至企军组);就业办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费用支出(拨付至就业办);统筹福利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慰问的费用;职称评审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发生的办公费、劳务费等费用;劳动能力鉴定成本费16.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费用;补办、更换社保卡工会费1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卡的补办和更换费用;社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社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生的费用;社保基金征缴工作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征缴工作发生的费用;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用社保基金稽核,预防死亡冒领发生的费用;企业员工工资集体协商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签订“三方协议”,解决劳动工资纠纷的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3.4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28.1万元,增长6.7%,原因为公车改革后的车补预算到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67万元,下降44%。其减少原因一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减少公务接待费;二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原有车辆由7辆缩减为3辆,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台,其中:公务车辆3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市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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