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2-14 17:20 来源:市食药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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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运机制;督促检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既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应急与宣传科、技术标准科等15个内设机构,还包括直属的综合执法局、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等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既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又包括直属的综合执法局、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等单位。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食安办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食品抽检等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4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4.44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2016年的2191.14万元增加253.30万元,增长11.5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3.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44.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64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2016年2191.14万元增加253.30万元,增长11.56%。主要是:①2017年的人员经费1158.06万元比2016年的956.39万元增加20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23.91万元,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等增加63.0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4.74万元。②2017年的公用经费476.28万元比2016年的438.20万元增加38.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4.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临时工作人员经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用经费47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抽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2.项目支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1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是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食品抽检专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等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110.1万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不良反应监测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药品化妆品监管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征收成本25.1万元,主要用于GSP认证审核成本、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短期培训班成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6.28万元,较2016年预算438.20万元增加38.08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费。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4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7.5万元,下降25%。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减少,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8台,其中:公务车辆2台,行政执法车辆6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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