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08-16 17:32 来源:市食药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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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运机制;督促检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既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应急与宣传科、技术标准科等15个内设机构,还包括直属的综合执法局、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等单位。

 

二、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2299.9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74%。

总支出2497.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1%。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229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9.93万元,占收入总数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2497.89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493.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84%。财政其他资金上年结转结余4.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6%。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99.9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7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总支出2497.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493.78万元,比上年增加70.7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0.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62%;住房保障支出7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17%;其他支出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493.78元,比年初预算数2191.14万元增加13.81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87.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94.59万元增加6.69%;项目支出决算数1005.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96.55万元增加26.28%。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处级和科级提前退休人员补助。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1.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2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6.28万元),公用经费30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5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9.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8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5.39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5.6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4.51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比2015年增加4.69万元,其增加原因为:根据市政府办(常政办改[2015]27号)文件精神,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建制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食品生产环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食品流通环节和原市商务局的酒类管理等组成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车辆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市食药监局的三公经费基数仅为原食安办和原食药监局的2015年度决算金额合计数,财政没有增加新划转监管人员和车辆的三公经费基数,所以才导致我局2016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有所增加。

三公经费支出中2016年增加5.66万元的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其增加原因为:由省局人事处组织,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赴港澳、出国(境)任务批件湘政外出字【2015】1144号文件精神,我局周尚悟同志2016年6月赴美国参加了“药品监管能力专项”培训,增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5.66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1人次。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3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20批次,320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96万元,比上年50.73万元增加503.11%。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我局机构改革,合并食安办,划入质监、工商、商务局的食品生产、流通及酒类监管职能,新增监管人员43人,导致办公楼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人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大幅增加。二是用于扶贫、援藏、防汛、禁毒、美丽乡村建设、创省文明单位标兵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常财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以往资金存量,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和效率意识,更好地履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2016年度项目支出中的食品抽检专项进行了专项绩效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 “优”。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6日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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