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2 09:24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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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5〕2号),设立常德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市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区县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区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小康建设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管理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区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中央和省统计局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及农村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指导、协调和汇总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2、市电子计算站:负责全市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计算站的组织、指导协调、年报和定期报表以及各项全国性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对区县(市)计算机人员和市局专业人员的有关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县市两级数据远程通讯和局域网建设工作;负责电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安全。

3、市普查中心:负责全市第三产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及工作安排、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全民完成全市基本单位清查年报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省局,对区县(市)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省局普查中心进行的各种抽样调查及部分服务行业定点观察月报表任务。

4、市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拟定全市民意调查工作规划和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民意调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事项;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统计局内设科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科、综合核算科(经济研究室)、工业统计科、贸易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及服务业统计科。

所属单位分别是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市电子计算站、市普查中心及市民意调查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统计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事业运行经费专项(《统计年鉴》编印费、民调中心专项调查费、专项普查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统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38.29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03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29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038.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04.28万元,增长24.49%,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0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均有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03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29万元,占79.29%;项目支出215万元,占20.71%。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90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4.28万元,增加24.4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5.7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8.64万元及项目支出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奖、文明单位奖、工资提标、物业管理维护费及专项统计调查项目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902.98万元,占8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1万元,占8.41%;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4.6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04.28万元,增长24.2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5.7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8.64万元及项目支出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奖、文明单位奖、工资提标、物业管理维护费及专项统计调查项目经费等。

1、基本支出: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3.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离休费及退休费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89.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党建经费和老干经费)。

2、项目支出: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1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1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普查经费、民调中心专项调查费及《统计年鉴》编印费。

专项普查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等项目支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2018年正式启动,普查工作时间跨度三年,2020年年底结束。2018年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我市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机构组建、调查对象摸底、普查试点、宣传发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设备购置等项支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2018年为收官年,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农业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培训、资料成果编印及总结表彰等支出;专项统计调查经费主要用于保障1%人口抽样调查、电子商务平台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旅游及相关产业调查、三新统计监测、四下企业调查及四上企业景气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

民调中心专项调查经费60万元,用于保障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市绩效评估公众民意调查、政务服务窗口满意度调查及其他临时性调查任务。

《统计年鉴》编印费5万元,用于支付年鉴编审及印刷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5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0.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统计局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统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8.64万元,增长了17.8%,其增加主要原因为办公楼搬迁至单独院落,2018年增加了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统计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29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德市统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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