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受市农业委员会委托,承担畜牧兽医水产管理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畜牧渔业(含畜牧、兽医、兽药、渔业、草原、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畜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资源合理配置;指导畜牧渔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指导畜牧渔业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依法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兽医医政、兽医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行政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管理。
(六)负责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七)负责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负责动物、动物产品(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八)承担畜牧渔业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查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九)拟订畜牧渔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渔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
(十)按照权限监督管理畜牧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内设科室10个,所属单位4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人事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财务科、畜牧业科、渔业水产科、医政科、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科、科技信息科、饲料工作科。
所属单位分别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政船检站、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畜牧水产发展工作经费、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定点屠宰行政执法经费、定点行业管理经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渔政执法和资源保护工作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39.16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23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16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238.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76.80万元,增长22%,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76.8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2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56万元,占97%;项目支出35.60万元,占0.03%。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5万元,农林水支出1039.15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76.80万元,增长2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76.8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9.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5万元,农林水支出1039.15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76.80万元,增长2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76.8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8.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37.32万元、津贴补贴115.16万元、奖金185.77万元、绩效工资59.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26万元、住房公积金71.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32万元。公用经费265.22万元,包括:办公费32.40万元、印刷费3.5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80万元、物业管理费25.16万元、差旅费14.5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3.1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4.94万元、福利费1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0万元、其他交通费38.7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6万元。
2.项目支出: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5.6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35.6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监测与防控、征收成本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三公”经费预算78.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3.16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5.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5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42万元,增长0.01%。其增加原因车辆运行成本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6.80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3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共有车辆3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1台,其他车辆2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1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