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市财政预算一级拨款单位。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智障、聋哑儿童实行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对智障、聋哑少年实行职业教育和聋生高中学历教育;对县市区特殊教育师资进行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特校内设处室4个,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和总务处,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特校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事业运行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教育支出。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特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1619.48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61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48万元,占81.29%(经费拨款1316.48万元,占10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万元,占0.19%;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占18.52% 。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35.29万元,增长21%,主要是经费拨款1316.48万元,增加3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职工人数增加且教职工工资水平提高。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6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06万元,占95%;项目支出79.42万元,占5%。主要包括教育支出1619.48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35.29万元,增长21%,主要是人员经费(或公用经费等)增加30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教职工工资水平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9.4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19.48万元,占10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35.29万元,增长2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0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教职工工资水平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特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8.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1.9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2.项目支出:市特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9.4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79.42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购置及维修、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特校“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特校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特校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68万元,增长8.5%。其增加原因为学校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特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特校共有车辆1台,其中:其他车辆—校车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特校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48万元、纳入专户的非税拨款3万元和其他资金拨款3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