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2 14:59 来源:常德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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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粮食购销、进出口计划和粮食流通发展战略;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政策;制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和组织实施粮食生产结构调整。

(二)指导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发布并监督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有关粮食品种的指导性收购价格;协调发展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组织市内外粮食产需衔接和余缺调剂。

(三)协调促进全市粮食的促销、推销,确保军队粮食供给;研究制订并组织落实应付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发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四)制订和实施地方储备粮总量规模、网点布局方案;指导督促区县(市)建立地方粮油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安全储存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储备粮食的划转轮换、推陈储新和吞吐调节。负责粮食质量监测管理。

(五)审核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收购、经营粮食的资格,核准市直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购、经营、批发资格,依法查处打击粮食经营不法行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协调粮食产业化经营,对全市粮食收储、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市粮食加工、储藏和流通领域科研成果的鉴定与推广。

(六)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好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落实建设资金。

(七)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与监管,落实粮食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粮食行业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验收等有关工作。

(八)实施全市粮食行业指导,制订调整粮食行业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划;对粮食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组织粮食会展推销活动;承担粮食行业统计工作;推进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粮食工业、粮食经营企业的规划与发展。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包括市粮食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市粮食局武陵分局预算,市粮食局本级内设机构10个,所属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市粮食局本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行业发展科、监督检查科、调控与储备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常德市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公室、常德市粮食局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粮食局武陵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非税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专项资金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480.55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48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0.55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428.79万元,占96.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1.76万元,占3.5%);。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99.57万元,增长24.9%,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9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专项资金100万。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48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55万元,占90.5%;项目支出140万元,占9.5%。主要包括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2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8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9.57万元,增长24.9%,主要是人员经费(或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增加(减少)29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相关费用的增加199.57以及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专项资金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55万元,支出包括: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27.17万元,占69.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万元,占26.99%;住房保障支出56.78万元,占3.8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99.57万元,增长24.9%,主要是人员经费(或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增加(减少)29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相关费用的增加199.57以及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专项资金1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7.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贴等等;公用经费242.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修)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2.项目支出:市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支出等方面;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发展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粮食局“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8.9%。其减少原因为一是车辆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粮食局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粮食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85万元,增长1.18%。其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粮食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粮食局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粮食局单位本级整体绩效目标(不含专项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51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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