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07-24 09:29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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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指导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负责重金属、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责任,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建立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引导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并对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进行评价;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核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呈报、推广和运用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实用技术;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环保部门职责内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指导环境监测计量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功能区、小康社会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素质教育和环境法规宣传;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技术培训和干部培训。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环保局部门决算含局机关本级(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科技标准产业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机关党委)及环境监察支队、武陵分局、柳叶分局、市污染减排办、市辐射管理站、市环保局信息中心、桃花源分局、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等8家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6089.63万元。比上年增长129%。总支出6093.94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其中收入、支出中包含2969.78万元基本建设拨款和支出。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608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5.28万元(含基建拨款支出2969.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其他收入14.35万元,占总收入的0.24%。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6093.94万元(含基建拨款支出296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万元,占总支出的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77万元,占总支出的4.76%;节能环保支出5706.51万元,占总支出的93.64%;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住房保障支出71.37万元,占总支出1.17%;其他支出17.68万元,占总支出的0.2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7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2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6079.59万元,比上年增加180.5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收入、支出中均包含2969.78万元基本建设拨款和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6079.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12.39万元,比上年增长180.53%。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969.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07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万元,占总支出的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60万元,占总支出的4.66%;节能环保支出5698.34万元,占总支出的93.73%;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住房保障支出71.37万元,占总支出1.17%;其他支出17.68万元,占总支出的0.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079.6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27.93万元增加405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61万元,为当年追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6.71万元,分别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72.0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2.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90.8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0.35万元、死亡抚恤增加20.81万元,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增加等;节能环保支出增加3830.50万元,主要是基建支出及本年追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万元,为当年追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17万元,为工资提标增加; 其他支出增加17.68万元,为当年追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1.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43%,公用经费39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20%。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97.63万元,预算数145.1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7.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数55.66万元,预算数92.6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6.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41.97万元,预算数46.5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5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预算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我单位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团组数0个,人数0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75批次,3892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78 万元,比2016 年331.89万元增加65.89万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及水电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3.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及重点专项绩效评价,完成了落实污染减排责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年度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4日

附件:常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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