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07-24 16:07 来源: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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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桥梁的巡查监管、检测评估、维修加固、应急处置及桥梁数字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工作,参与新建桥梁的方案评审、建设过程质量监管、交接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下设办公室、人教科、技术科、财务科、工程科、监测科、维护科。

二、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1343.13 万元,比去年减少32 %。总支出1413.69万元,比去年减少30%。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1343.1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万元, 占本年收入的3%,城乡社区支出1268.34万元, 占本年收入的95%,住房保障支出29.9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413.6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城乡社区支出133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住房保障支出29.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收入1343.13 万元,比去年减少32 %。支出1413.69万元,比去年减少30%。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13.69万元,比去年减少3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城乡社区支出133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住房保障支出29.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年初预算数为增加493.9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了一些项目:武陵大桥隔音屏工程40万元、武陵大桥等应急抢修42万元、新增除雪车购置28.55万元、桥梁专项检测180.51万元、建设桥维修加固43.5万元、办公院落拆迁改造30.7万元、南碈路栏杆伤人赔偿8万元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35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公用经费 79.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3.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3万元,比预算减少10.2万元,减少率37%,减少变化原因是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开支。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8万元,减少率9%,减少变化原因是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他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也统计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接待批次1批,公务接待人数23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79.28万元,比2016年减少9.07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458.3万元,其中货物类1.35万元,工程类116.95万元,服务类3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桥梁检测,巡查等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财政要求进行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1.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桥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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