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和具体情况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工作。
5.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全市相关建设、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全市需要国家、省审批、核准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参与研究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跨区县市城市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洞庭湖区、武陵山片区及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拟订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和节能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1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依照投资管理权限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备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对全市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常德终端;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3.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参与价格反垄断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14.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5.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发改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内设22个科室(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行政许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科、基础产业科、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服务业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财政金融科、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科、价格调控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归口管理 14个下属单位(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市节能监督管理中心、市能源管理处、市价格监测中心、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两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其中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为副处级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5976.39万元(不含往来资金和其他),支出5020.49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5976.39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结转506.53万元,2018年实际比2017年(506.53+4210.72=4717.25)增加1259.14万元,增加26.6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含产业立市)的增加。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6.39万元,占比10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决算数5020.4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4210.72万元,比2017年增加809.77万元,增加19.2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含产业立市)的增加。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0.49万元,占比100%。
(四)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6.39万元(含2017年度结转506.53万元),较2017年收入4592.41万元(含结转506.53万元)增加1383.98万元;支出5020.49万元,较2017年度4085.88万元增加934.61万元(含产业立市1153.25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0.49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934.61万元(含产业立市1153.25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和具体情况。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44 万元,占总支出的44.67%;项目支出2778.05 万元(含产业立市1153.25万元),占总支出的55.33%。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2.44万元(不含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7.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5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61万元,包含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人员经费),占比87.76%;公用经费27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1万元),占比12.24%。
(七)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3.94万元,比2017年减少38.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3.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无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国,比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严把控人员因公外出,没有人员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较2017年增加17.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98万元(专项追加预算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1台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按规定移交,申请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2万元,较2017年增加3.23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7.28万元;公务接待费35.54万元,较2017年减少50.87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车辆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新购1台(1台旧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按规定移交,申请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0.42万元,保有车辆7台;国内公务接待费用35.54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56次,人数1862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市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2448.57万元(基本支出2242.44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06.13万元,预算编制时专项业务支出属于基本支出,实际开支时是下达的项目经费,决算编制按照财政支付系统填报,属于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967.93万元(其中包含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480.64万元(基本支出274.51、专项业务支出206.1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总额456.90万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购货物类118万元,服务类338.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共有车辆7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1台,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3台,事业单位暂未车改车辆3台。
4.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加强部门资金的绩效管理。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