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8-15 10:4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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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监察执法。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承办烈士褒扬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伍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评定的审核呈报和伤残(亡)抚恤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4、组织、协调退役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成批过境部队、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民工等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5、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6、组织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办法和标准,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方面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区县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7、指导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协调跨市及跨区县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资。

8、指导、协调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工作人员表彰工作。

9、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区县市、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边界的勘界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市行政区划工作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管理和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办法,负责市本级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指导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区县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1、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和涉港澳台、华侨的收养登记与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4、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市老龄工作相关办法,编制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德市民政局局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行政许可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优抚安置科、救灾科、最低生活保障科、医疗和临时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委、社区办、双拥办、军休办、慈善办、信息中心、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老区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武装培训中心共25个科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军供站、市军休所、市殡葬服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为局机关25个科室,不含财务独立核算的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文末  附件: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5489.33万元,比上年增加694.04万元,增长14.47%,增加原因主要是:(1)津补贴、文明单位奖等提标,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年末财政追加烈士公园建设资金800万元;支出4718.4万元,比上年减少219.85万元,下降4.45%,减少原因主要是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减少。

二、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548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9.12万元,占总收入的96.4%,其他收入200.21万元,占总收入的3.6%。

三、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47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531.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05%;其他资金支出186.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5%。

四、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89.12万元,比上年增加644.91万元,增长13.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津补贴、文明单位奖等提标,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年末财政追加烈士公园建设资金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531.86万元,比上年减少255.31万元,下降5.33%,减少原因主要是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11万元。

五、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07.75万元,比上年增长24.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文明单位奖等提标、人员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5.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5%;住房保障支出105.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4007.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058.37万元下降20.7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08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32.01万元增长36.15%;项目支出决算数1921.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26.36万元下降45.5%。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原因是年终文明单位奖、综治考核奖、绩效考核奖发放标准比编制预算时提高,以及点村扶贫对口支援经费等;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减少的差额主要是部分预算项目资金财政以指标文的形式下达,未在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中体现。

六、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085.8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4%。其中:人员经费1437.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1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5.93万元),占基本支出2085.8万元的68.91%,日常公用经费648.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09%。

七、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78.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0万元下降13.18%,比上年59.75万元增长30.78%。其中:因公出国(境)9.73万元,比年初预算20万元下降51.35%,比上年6.63万元增长46.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6万元,比年初预算30万元增长68.53%,比上年16.18万元增长212.48%;公务接待费17.86万元,比年初预算40万元下降55.35%,比上年36.94万元下降51.65%。“三公”经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新购置一台公务车。因公出国(境)事项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带队,1人赴日本、韩国殡葬项目调研,1人出访德国、冰岛、捷克(技术交流合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6.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3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全年公务接待143批次,接待人数2552人(次)。

八、关于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4.1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42万元,比上年724.43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八项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7.31万元,服务类支出1023.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共有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19〕12号)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常德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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