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优化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常财办发〔2020〕48号)。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需要从优化准入服务、清理证明事项、推广业务网上办理等方面优化代理记账审批服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法理依据
此次修订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三、重点内容
《办法》主要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程序、实行网上审批、审批公示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