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德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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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创业担保贷款是国家为保障弱势群体及小微企业创业再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民生工程,相关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或县市区)级财政共同承担,市级财政贴息资金已纳入年初预算,但我市一直未就市级财政贴息资金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另外,近两年来,财政部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所调整。为规范市级财政贴息资金分配与管理,我们会同市人社部门制定了《常德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二、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了分担比例。多年以来,市辖七小区由市级财政承担贴息,为进一步推广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各区人社、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我们认为有必要让区级财政也承担贴息。

二是明确了分配、拨付方式。由各区人社、财政部门年初先联合向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申报,市级财政再按“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向七小区拨付上级及市级贴息资金,年底统一结算。确保按需据实分配使用专项资金。

三是明确了支持范围。对超出政策规定范围外的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财政不予贴息,由区级财政自行全额承担。

四是填补了政策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常人社发〔2021〕20号)基本同步施行,确保分配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贴息资金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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