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画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1、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画院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常德画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画院系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的书画艺术创作、研究、交流、培训及有关制作、出版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全市书画艺术交流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画院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国画创作室、书法创作室、油画创作室、新型材料创作室、编辑部等部门,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单位预算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画院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即常德画院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事业运行项目资金。主要涉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常德画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9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14.91%,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5.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常德画院搬家后场馆面积扩大,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7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8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常德画院搬家后场馆面积扩大,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27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3.02万元,占88.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万元,占7.02%;住房保障支出8.08万元,占4.6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常德画院搬家后场馆面积扩大,项目经费相应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常德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7.04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常德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常德画院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94万元,增长20.85%。其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搬家后增加了物业管理费2.3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常德画院“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25%。其减少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常德画院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27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