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8年5月,原制定的《常德市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18〕7号),文件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自动终止。为此重新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1. 《湖南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59号)
2.《常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办函〔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章、十七条。明确了支持方式,包括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明确了支持范围,包括市本级水利规划、水利前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行业监管等涉水管理事项;河湖治理、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河塘清淤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及水利行业真抓实干考核奖补等;明确了分配使用程序和要求;明确了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