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2023-10-09 15:4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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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财建指〔202357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

方向)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根据湘财建指〔202353号和《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常发改投资〔2023237号),现下达你区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此款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对照常发改投资〔2023237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同时,请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5号),督促同级发改部门加强项目监管,防止转移、侵占或挪用投资补助资金,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顺利建设实施。

 

附件: 常财建指〔2023〕57号.xlsx


 

 

 常德市财政局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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