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外指〔2023〕17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限上商贸企业培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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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初预算安排和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现下达你县市区2023年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限上商贸企业培育)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2022年新入限商贸流通企业奖励及2022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统计员补贴(详见附件)。此项资金相应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第507类99款“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快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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