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提复〔2025〕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赵晓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助推产业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搭建百亿基金、支持千亿产业”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局聚焦“2+2+N”产业基金体系,瞄准总规模100亿元的基金矩阵目标,全力推动各类资金资源助力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个“2”是指市财政参与出资的政府产业基金和科创引导基金;第二个“2”是指市场化筹资的生物制造基金和省市共建产业子基金;“N”是指围绕重点领域方向,统筹县市区和市属国企资金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参股或设立N支基金。
目前,市财政参与出资的2支政府投资基金(即市产业发展基金和市科创引导基金)已初显成效。截至2024年末,市产业发展基金通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累计设立子基金10支。子基金实缴规模16.72亿元,累计投资53家企业,投资金额约13.88亿元,其中导入常德企业合计19家,投资金额7.28亿元;推动华光源海、飞沃科技、金天钛业等3家企业上市。2024年下半年,启动设立市科创引导基金,重点聚焦合成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强化“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功能定位,按照“制度设计先行、配套细则跟进、具体方案落地”的推进步骤,2025年4月市政府办印发《常德市科创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5〕3号),明确了市科创引导基金的设立目标、运作模式、投资方向及风险控制机制,为基金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市科创引导基金正加速推进方案落地和项目储备。
(一)关于扩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的建议
我局将立足现有财力状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滚动发展”原则,全方位统筹财政资金,助力市产业发展基金扩容增效。一是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市产业发展基金账面留存资金,按照既定的投资计划,科学合理地投入到基金投资体系当中。二是引导增量资金。采取财政专项资金“拨改投”、新增预算安排的方式,稳步安排预算资金,为政府投资基金扩充规模提供支持。三是循环退出资金。鉴于市产业发展基金下设子基金正逐渐完成项目投资,进入项目集中退出期。后续将充分利用回收资金持续滚动的机制,通过资金调配和再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完善基金体系的建议
为加快推进财政资金在产业发展基金体系中的高效运作,市财政局提出一系列举措:一是择优选择合作机构。在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我们坚持优先与头部投资机构合作,以更好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和政策性目标。比如,市产业发展基金下设子基金选择了广州越秀产业基金、深圳清源创投、兴湘资本、湘投私募等国内或省内头部创投机构担任管理人,为子基金的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构建全周期融资服务体系。目前,市级产业基金已构建“财政+市场”双链条,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一方面,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聚焦“早期科创投资+中期产业培育”, 市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本地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市科创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以财鑫集团为代表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优势,形成覆盖企业成长期、扩张期、Pre-IPO等发展阶段的接力投资体系,有效衔接政府投资基金无法满足项目的投资需求。三是支持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运营发展。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作为区域金融创新的重要平台,在集聚金融资源、优化金融服务、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2月,市财政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对基金小镇的奖励兑现、政策修订、运营发展等多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下一步,待市政府研究决策后,我局将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措施,持续助力小镇发展。
(三)关于加快融入省金芙蓉“航母舰队”的建议
我局积极对接省级资源,切实加强省市纵向联动,加快推进市级基金融入省级战略体系:一是组建专业对接团队。我局已向市委编办呈交请示,拟组建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专职对接省级政策资源,争取金芙蓉母基金参股、联合投资等支持,确保市级基金与省级战略紧密协同、同频共振。二是深化合作项目。市财政局会同财鑫集团积极行动,多次前往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和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沟通汇报,已成功达成共建大健康方向的金芙蓉产业子基金的共识。后续,我局将继续深化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合作项目落地见效。
(四)关于创新优化基金运行管理保障机制的建议
基金的高效运行离不开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机制,这是其发展的核心生命力。自2017年设立市产业发展基金以来,我们始终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确保基金管理人依据市场化、专业化标准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政府部门不干预具体投资操作,充分保障基金的独立性和灵活性。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的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常政办发〔2025〕3号文件明确对市科创引导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基金整体盈利的基础上,不对单个参股基金或单个投资项目进行单独考核评价。同时,设立70%的整体容亏率和尽职免责前提机制。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只要相关主体做到“合规履职、程序正当、未以权谋私、非主观故意过错”,即可在特定条件下免责。这一机制旨在鼓励管理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为基金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常德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签 发 人:徐 荩 联 系 人:杨钟慧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科 联系电话:723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