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提复〔2025〕7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李红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由财政部门主管,交警等部门具体负责。自2010年救助基金政策实施以来至2024年末,全市共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累计垫付医疗费及丧葬费1.29亿元。其中:2024年,全市共为367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垫付医疗费及丧葬费1117.68万元,充分发挥了救助基金扶危救急的政策效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如您所说,还存在政策宣传不够广泛、垫付不及时及追偿率低等问题。且《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金〔2010〕49号)出台已久,相关垫付标准及垫付流程均已不符合现实需求,管理模式亟待进一步规范、优化。
为最大限度发挥救助基金便民效应,2024年湖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金〔2024〕53号),《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我省救助基金统一由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保险公司)管理。省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基金筹集、使用及管理等工作,并向第三方机构横向预拨救助基金,由其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开展受理、审核、垫付、追偿等工作,同时加强救助基金政策宣传。
今后,省财政厅将不再向市级财政部门下拨救助基金,但我局仍将严格按职责分工,指导、监督及配合第三方机构工作,积极支持并协助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我市救助基金高效、顺畅运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及指导,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财政部门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常德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签 发 人:徐 荩 联 系 人:祝一丹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723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