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

2025-12-30 09:25 来源:常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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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和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贺家山原种场: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建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6号)精神以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湘财社〔2025〕32号)要求,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4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60元。 

二、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调整后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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