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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度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资金相应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第507类“对企业补助”或第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快资金拨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6年度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安排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