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建复〔2026〕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周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区县级医疗救助金纳入对应区县财政预算开支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医疗救助政策的安排部署,全力支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夯实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托底保障。一是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将全市各类困难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2023年资助参保21.95万人,医疗救助支出5795万元;2024年资助参保22.06万人,医疗救助支出6360万元;2025年资助参保21.5万人,医疗救助支出6421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待遇。对一、二、三类救助对象精准实施救助,2023-2025年,住院救助支出分别为11820万元、10073万元、9658万元;门诊救助支出分别为1176万元、1279万元、1851万元。2025年,我市困难对象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9.79%。三是全面优化办理流程。依托全市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市域内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已实现“一站式”结算,让困难群众“少跑路”。同时,定期对跨区域参保的困难群众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清理,告知其及时申请医疗救助。
二、我市医疗救助财政投入情况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主要通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考虑到各地实际救助需求和财政状况,中央暂未直接明确各级财政投入比例,由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等,合理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在当前财政运行持续承压、收支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足额保障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2023-2025年,我市15个县市区(含贺家山农场)累计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738万元,占整个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来源的28.4%(中央补助资金占56.9%、省级补助资金占14.7%),其中鼎城、汉寿、桃源、石门、澧县每年财政补助均在1000万元以上。截至2025年底,全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累计结余2832万元,除柳叶湖区外,其他区县均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您提出的“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升保障效能,以及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对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夯实托底保障功能,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区县市根据医疗救助对象需求、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等因素,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将当地所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优先序列,足额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同时,结合当前医疗救助资金支出逐年增长、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受限的现实情况,全力争取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的支持,逐步提高对我市的补助比例,有效缓解区县财政的困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2日
签 发 人:徐荩 联 系 人:刘璟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社保科 联系电话:726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