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9-08-15 11:00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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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城管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按权限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管理;负责行使市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占道、公益活动占道和餐厨垃圾的行政处罚权。

(三)按权限负责行使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按权限负责行使下列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五)按权限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市城区灯饰、照明的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协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区县(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科室(支队、分局)14个: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理科、考核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垃圾管理办、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执法支队、园林绿化科、城乡垃圾管理办、桃花源分局。局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市灯饰管理处,他们的决算均由各自单位另行公开。市城管执法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计71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0万元,主要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城东片区生活环境,实施了城东片区市容提质和美化工程,增加相关工程项目的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98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7万元,主要是城区“三改四化”项目结算接近尾声,支付减少。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收入决算数71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945万元,占70%,其他收入2155万元,占30%。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支出决算数69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6668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88万元,占1%;其他支出8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94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20万元,住房保障88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825万元,比上年增加61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城东片区美化提质经费开支,点村扶贫经费等。基本支出决算数1346万元,占28%;项目支出决算数3479万元,占7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2万元,占7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万元,占7%;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占1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的64万元减少30%。其中:

(一)公款出国(境)费:此项费用未发生。

(二)公务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交通运行费为35万元,比2017年的37万元下降了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管理所致。年末单位共有公务车辆5台,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新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7万元下降了63%。全年共接待学习考察、实地调研、检查评比等160多批次132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了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杜绝不合规、不合理开支,接待批次、人数和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4万元,增长了2%,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会经费拨付标准有所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台。

(四)预算绩效说明。2018年本局重点绩效考核项目为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行维护费。该项目为上年度延续项目,年初预算金额1218万元,年末实际支出1218万元。主要负责对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160个自行车租赁站点、4615个锁车桩、3550辆自行车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营,为市民提供免费有保障的市城区公共自行车骑行服务,有效改善居民出行交通环境。

第四部分 指标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市城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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