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提复〔2022〕3号B类
(此件回复公开)
易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财政评审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新的建设工程前期服务性收费标准
我局于20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性费用评审标准及实行PPP项目前期服务性费用打捆包干政策的通知》(常财办发〔2017〕68号),该文件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并明确施行期间遇到重大政策调整或重大市场变化,可适时对本通知进行修订。2020年9月,鉴于部分收费市场反馈标准偏低、取费方式不规范,经过调研,我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和明确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前期服务性费用评审标准的通知》(常财办发〔2020〕35号),对绿色建筑、可研编制费、环评编制费、水保编制费、公共建筑方案设计费、监理及检测费进行了动态调整。待常财办发〔2017〕68号文件到期后,我们将会同市发改、住建等主管部门,充分调研论证现行设计收费标准的可行性、科学性,及时更新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推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二、关于规范绿建以审代评和新国标绿建标识收费标准
鉴于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2018年发布了《绿色建筑项目咨询及标识评价服务取费标准》,对于您提出的“规范和明确绿建已审代评项目和按新国标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运营标识)项目新的收费标准”,我们将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及现行文件精神,提出适当建议,协同市发改委、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动市本级绿色建筑咨询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签 发 人:杨天生 联 系 人:刘超英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722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