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进行曲(聚财为公、理财为民系列报道之十四)
8月15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会议决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举标志着全市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时间过去了4个多月,公车改革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市财政局控购办。
据市财政局控购办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市公车改革的参改单位有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它车辆。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牵头统一规范处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在不低于评估价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其司勤人员,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安置实施办法,车改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安置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为了保障一般公务出行,全市按照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鼓励利用公共交通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对未纳入执法执勤部门的行政执法用车需求,由市、区县(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不高于同级11家执法执勤部门执法执勤车辆保留比例,核定一定数量的车辆编制,纳入市、区县(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组建的跨部门综合执法车辆平台解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特殊任务用车,由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予以保障。
“这一次是动真格的。”市财政局控购办负责人徐次才说。全市各参改单位对上交车辆进行年检、保养等一系列检查后,于8月31日全部原地封停,车辆资料全部上交市车改办,资料包括车钥匙、单位机构代码证、行驶证等,共18项内容。虽然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细致,但控购办提出要在规定时间内,无差错地完成任务;控购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资料进行逐一核实,在核查过程中,许多单位对于取消车辆的选择有犹豫,三番五次地更换资料,所有清点好的资料又要重新核实,直至核对准确无误。11月22日,控购办与资产科对车辆进行处置前的交接。当日天气恶劣,他们冒着风雨登记每一台车的资料、实地查看每一台车辆的存放情况,确保交接工作做到实处。通过清查,全市共封停338辆车,每辆车每年运行费按8.1万元测算,一年节约财政资金2737.8万元。
通讯员 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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