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近日,从市社保处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33余万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湘人社发〔2017〕 48号文件精神,此次调整的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原因工残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并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据统计,市本级此次调待涉及约7.3万人,每月增加支出约0.12亿元,共补发1-7月养老金0.84亿元;调待后每月正常待遇发放金额达到1.92亿元,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达到2343.75元。
来源:社保科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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