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举措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今年来,为切实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市财政局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精简审批程序。针对以往财政资金账户开设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等状况,市财政局完善了账户审批程序,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审批职能集中归口到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单位在申请开设银行账户时,只需到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做到了一站受理一站办结。
二是严控新户审批。市财政局制定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审批操作办法》,明确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程序和条件,严格控制帐户开设,凡是开户申请没有国家、省、市政策依据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按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的范围和条件对单位开户进行审查,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需通过相关业务科室初审、行政许可办复审,经审批后方能开设。
三是规范基础管理。市财政局建立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电子档案,将单位开设的账户名、开户行、账号、账户性质、核算资金等信息录入电子表格,及时更新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变更、撤销备案情况, 方便对银行账户的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对单位银行账户的动态监控。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管,要求预算单位在办理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或撤销手续后,及时将银行账户存量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发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后及时督促整改。
来源:行政许可办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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