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问题查实最高可奖举报者3万元
近日,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处置和奖励办法》(常安监发〔2017〕22号),鼓励向安监部门反映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对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可奖励3万元。
办法明确,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处理、交办、奖励、管理等工作。举报核查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行业管理原则进行。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八大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举报等六类情形之一的举报,原则上由市安监局直接核查。举报核查工作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核查报告,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各级安监部门按照“谁受理、谁奖励”原则,对本级受理、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者进行奖励。对举报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奖励100元至1000元;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在举报信息的受理、核查过程中,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市安监局统一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传真0736-7720293,电子邮箱cdaqscjb@163.com。
来源:企业科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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