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明确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科室责任
7月13日,市财政局召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会议,专题学习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发〔2017〕3号),明确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的科室责任。
会议要求,承担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各业务科室,要知责、明责、担责,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把关、监管责任。事前要搞好项目立项、建设资金来源和预算是否超估算、结算是否超预算三个方面的审查;事中要搞好精准编制预算、按规定招标或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四个方面的提醒;事后要做到坚持不补办政府采购手续,坚持不补办项目变更手续,坚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坚持把财务决算督办到位,坚持把违规处罚执行到位,通过履责而不推责、尽责而不失责,全面落实好此次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的要求。
来源:评审中心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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