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举行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专题培训
为全面落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发〔2017〕3号)要求,深化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快财政投资评审速度、更好地服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近日,市财政局先后召开了承担市本级政府性建设项目的国有公司和市直单位相关人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专题培训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有关事项。
在集中学习和解读常财发〔2017〕3号文件的基础上,会议对承担市本级政府性建设项目的国有公司和市直单位提出了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事前要做到项目立项或批示到位、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前期准备工作到位、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到位“四个到位”;事中担起询价、变更、监管“三个责任”;事后办好评审结算和财务决算“两件事”,全面履行政府性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
会议同时强调,各单位和财政评审部门要把评审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财政评审“一个不得委托、两个不得拨款、三个不得评审、四个严肃管理、五个必须扣减”的纪律规定,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来源:评审中心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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