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核定市本级非税收入控制成本率或额度
近日,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核定市本级非税收入控制成本率或额度的通知》,分单位分项目明确了非税收入控制成本率或额度,从制度上规范非税收入成本核定。
此次成本核定采取实际发生额测算法。按照2015年、2016年实际发生成本,测算当年成本率,取两年成本率的平均值为非税收入控制成本率。个别项目不能准确核对实际发生成本的,或成本项目在2015年、2016年有较大变化的,采用个别计算法,分析直接成本组成,计算控制成本率。
核定的成本项目只包括直接发生的、不需分摊的费用支出,且不得与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重复计算;具体包括工本费、资料费、专用材料费、应缴税款、核定与执收有关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与执收直接相关的宣传费、网络及软件业务系统日常维护费、现场征收的交通费等。
经测算,严格《通知》要求规范常德市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后,每年可以减少成本支出1000多万元。
来源:市非税局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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