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为保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加快法治财政建设。近日,市财政局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本原则,完成了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目标。清理与“放管服”改革精神不一致的内容,清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不一致的内容,清理与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依据不一致的其他内容。二是明确职责。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文件起草科室(单位)先提出具体的清理意见后交税政法规科审核把关。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在清理过程中,保持和市法制办的沟通衔接,对于市法制办反馈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建议废止的文件3件,建议宣布失效的文件19件,继续宣布有效的文件14件,建议重新公布的文件2件,已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来源:税政法规科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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